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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4级校级“大创计划”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2017-12-07  点击:[]

关于评选2014级校级“大创计划”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07|作者:暂无为进一步提高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成果水平和质量,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教务处将组织评选校级2014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(“格力-大创”专项项目单独组织评选)优秀成果奖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2017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的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选题应为科学、技术、生产、社会、经济领域的实际问题,进行“真题真做”,并体现出一定的科研训练深度、广度;

2、能较好反映出参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并表现出有独特的见解或创造性;

3、在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进行中,能结合题目,参阅和利用相关资料(包含外文资料),表现出较为突出的资料搜集、分析、整理能力;

4、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结题报告内容正确、数据可靠、文字通顺,文本规范、打印工整、图纸齐全并且整洁、标准。

成果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、在学科竞赛中获奖、获得专利的项目优先考虑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、各学院“大创计划”领导小组对申请参评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成果进行初评,并推荐2-3个项目申报;

2、各学院在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,通过复评的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成果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(附电子版);

3、校“大学生研究训练”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优秀校级“大创计划”项目成果进行终审评定;

4、教务处公布评审结果,设争议期一周。对弄虚作假者,取消资格;

四、时间要求:

2017年12月20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推荐工作。

五、评选名称与奖励办法

评选项目名称为:“天津商业大学‘大创计划’优秀成果奖”。

获得校级“大创计划”优秀成果的学生,教务处将颁发荣誉证书。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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